住房公积金一般是职工在参加工作后,由单位开户缴存,其用途有很多,而用的最多的就是贷款买房,另外,住房公积金每年还会有利息产生,那么住房公积金利息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利息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利息是指每年7月1日开始新年度,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息(0.36%),上年度归集(也就是以前所缴的公积金)按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2.25%)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
公式住房公积金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则每年的6月30日进行结息;如果之前缴纳不满一年的,需根据活期计算利息计算;满一年的则根据3个月定期利率计算。
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实际举例:
例如:有一名职工从2012年的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月缴纳的金额为500元,再加上单位缴纳的500元,那么每个月进入帐户的余额则为1000元,至2013年6月30日的结息时,这名职工账户内的余额就有一万元,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算: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则当年的本息为:10000+100=10033元。
某职工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连续交纳了一年的公积金,每月自己缴纳500元,单位缴纳500元,该职工每月的公积金为1000元,到2017年6月30日结息时,该职工的公积金帐户内的金额为:上年10100元,当年10000元,结算方式为: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10033*(2.85%)=285.94元(利息),本息和为:10033+285.94=10318.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