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王某等3名青年在丰台法院受审,他们被指控利用POS机进行虚假交易,3个月内帮人用信用卡套取现金240余万元,以收取手续费获利。检方指控他们涉嫌非法经营罪,3人均当庭认罪。
据悉,被告人赵某曾在一家知名电器销售店上班,得知有人用POS机刷信用卡套现后,他也动了心思,遂找来一起长大的王某合作。3月下旬,俩人各出4万元以商户的名义在网上买POS机。赵某说,他们输入代办POS机后,出现了上万条信息,他们最终从广州订购了一台价格1.3万元的POS机。
不久对方送来已经开通的机器,并教他们如何使用。随后他们在丰台租了一间办公室,用来接活和刷卡,并在网上发布刷卡套现的信息。很快一名丁姓男子联系他们,称自己可以提供客户,但要从中提成。他们和丁某商定,套现从一万元起步,一万元按1%收手续费,他们留40元,给丁某40元,给银行交20元。一万块以上的部分,按1.2%计算收费。有客户套现时,赵某等人会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以确保不遇到骗子。
据王某等人供述,他和赵某一共获利一万元左右,丁某获利约七八千元。对于套现人的目的,王某猜测可能是他们比银行的手续费低。6月7日,王某等3人一起被抓获归案。法庭上他们都表示认罪,并希望法院从轻处罚。案件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真正的商户到银行办理POS机业务没有什么费用,如果商户将办理好的POS机转卖,便可以轻松赚钱。目前信用卡套现已被一些不法分子发展成一项产业。申请营业执照、挂靠经营单位、编造名目申领POS机、发布广告招揽客户、虚构交易套取现金、为维持信用按期还款以卡养卡等各个环节,都有专业操作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