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员工按照员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目前,我县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最低各为5%,最高各为12%)逐月缴存,属于员工个人所有的一项长期住房储备资金。
您好,关于这一点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对上海来说,如果是由于从原单位辞职停缴公积金的,对于已经放贷的公积金贷款不会产生影响。此外,只要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就可以进行这项业务。即使账户内的余额都已冲完,继续缴交后会自动为您抵冲,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随着南京、苏州、合肥、福州等地公布2018年公积金贷款情况,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吃紧,公积金账户几乎出现“被贷空”的现象。受楼市回暖影响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吃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