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怎么申请?
账单分期是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在账单日次日至最后还款日期间,持卡人向建设银行申请将已出账单一定人民币消费金额办理分期偿还(30天仅可办理一次)的业务。
1、申请金额:申请金额最低为5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已出账单中人民币消费总金额(不含取现、分期付款以及建设银行规定的其它交易)的90%。
2、申请时间:在账单日次日至最后还款日期间。
3、申请方法
(1) 网上申请
A、个人网银用户请点击申请账单分期,选择“信用卡查询-选择卡号-查询已出账单-申请账单分期”。
B、信用卡频道注册用户请点击申请账单分期,选择“卡号-已出账单-人民币-申请账单分期”。
(2) 短信申请
使用在建行预留的手机号编辑短信“CCZZ#卡号末4位#金额#期数”发送至95533。
(3) 电话申请
拨打400-820-0008,选择“2”,按语音提示完成申请。
如需帮助,请选择“6”转人工申请,非400服务区请拨打021-38690008,境外请拨打86-21-38690008(人工申请运营时间为8:00-20:00)。
4、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
期数 3期 6期 12期 18期 24期
手续费率 0.75% 0.70% 0.60% 0.60% 0.62%
注: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首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并收取。
二、建设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约定条款
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账单分期”),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约定条款。
(一)基本规定
1、账单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向建行申请将已出账单的一定消费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偿还,经核准后,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2、账单分期仅限建行龙卡信用卡(商务卡除外)主卡持卡人申请。
3、溢缴款和临时额度对应的消费不能办理账单分期,申请账单分期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账单人民币消费总金额的90%。
4、不可申请账单分期的交易有:取现、分期付款、房地产类、证券投资类及依照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协议收取的利息及各项手续费(如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及建行另行指定的内容。
(二)持卡人权利和义务
1、持卡人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后,不能对分期金额和期数进行更改;每个账单周期只能申请一次账单分期,两次申请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0天。
2、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额度根据每月实际归还的金额等额恢复。
3、持卡人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后,在到期还款日前,还需偿还当期账单剩余款项,否则当期账单将无法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4、持卡人账户中的溢缴款不能用于提前清偿分期付款剩余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