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29日消息 本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告对浙商金汇信托(简称“浙金信托”)的处罚信息。
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公告显示,浙金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未按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第五十条,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专业信托理财机构。注册资本为17亿元。注册地在浙江省杭州市。公司股东持股结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7.5%,传化集团有限公司4.5%。
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33.96%。
2019年浙金信托实现营业收入5.55亿元,同比下降25.10%;实现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32.47%。
今年年初,大股东上市公司浙江东方公告中披露拟将募资资金16.99亿元用于对子公司浙金信托进行增资。用于补充流动性,如果增资完成后,浙金信托注册资本将由17亿达到33.99亿。注册资本接近翻番。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以罚单发布时间为统计口径,今年已有9家信托公司被监管机构处罚,罚款金额总计4010.2万元,已超过2019年的处罚金额的2700万元,和2020年的处罚金额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川信托的受罚金额创下史上最高,为3490万元;在这9家信托公司里面,有2家是被央行派出机构处罚,7家是被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处罚。
业内人士分析称,今年处罚力度显著高于前两年,虽然信托行业承受着较高的合规、转型压力,但监管部门对违规问题依然采取严厉处罚,罚单也逐步走向常态化。短期来看,会对受罚公司产生很大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可以保障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信托行业也在积极主动的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的防风险、治乱象、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要求。在“去通道”、“打破刚性兑付”、“回归信托本源”等监管要求的宏观背景下,信托业转型已进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