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又被重罚。频频被重罚的背后,是广发银行生态的隐忧。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信息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泉州分行相继被罚,金额累计达1700万元。其中,泉州银保监分局连开三张罚单,指向广发银行泉州分行的多项违规行为。
“员工行为管理、处置不当、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内控管理不到位。”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17号)通报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福建银保监局对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赖某华予以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六年的行政处罚;对陶某予以警告;对林某健予以警告。
据泉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因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违规办理同业理财业务,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办公场所管理不到位,经营状况不真实,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处以罚款合计1400万元,对连阿军、陈国柱、陈力军等3人分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据泉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因岗位相互制衡不到位;未落实对账制度,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处以罚款合计100万元,对连顺辉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泉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因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处以罚款合计50万元,对黄丹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针对广发银行上述被罚案件,福建省内银行业人士表示,这并不是新近发生的,已经有段时间了,其中有可能因为操作违规而被要求对某个理财业务兜底的纠纷。在对该行违规事项的描述中,“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办公场所管理不到位,经营状况不真实”,“岗位相互制衡不到位;未落实对账制度”,均指向银行内部操作风险。
这并非广发银行今年被爆出的第一张千万罚单。
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多起银行外汇违规案例,其中包括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1764万元。
同批公开的罚没款超千万案例,还有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以及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
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职责,违规为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197.91万元。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031.5万元。
仅2020年广发银行就已受到中国银保监会多次罚款。
2020年7月15日,广发银行因贷款分类、从业人员处罚信息报送、信用卡“财智金”业务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20万元。
2020年7月16日,广发银行因未向持卡人披露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信息、未审慎设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以全程自助发卡方式办理客户首张信用卡、未有效履行信用卡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80万元。
2020年7月22日,广发银行因拉长融资链条、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不到位,资金使用情况追踪检查不到位、对资金流转行为未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部分转存保证金后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行为等,被罚款30万元。
2020年9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广发银行因涉21项违法违规被中国银保监会没收违法所得511.53万元,罚款8771.53万元,合计9283.06万元。
2020年9月7日,广发银行因未执行金融统计制度错报统计数据,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发布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信息,未经审批查询个人金融信息等多项违法行为被人行警告并处罚款174万,两名负责人分别被罚3.5万元。
除了公开上述违规案例外,今年银行业超4000万的天价罚单“牛年第一罚”也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
今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开出的琼汇检罚〔2021〕2号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存在擅自提供对外担保的违法事实,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1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对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给予警告,处人民币4266.16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