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科技研究社》消息:10月14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关于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下线的公告,表示由于业务调整,将于2022年11月30日下线自动分期业务(包含自动分期-全民享分期业务),届时已签约自动分期业务的客户账单将不再自动转为分期,已生成的自动分期计划则不受影响。
民生银行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指持卡人可申请对其名下符合条件的卡种开通自动分期功能,持卡人可选定期数、分期起始金额。从申请当日开始计算,持卡人开通该功能的卡种人民币刷卡消费金额将自动转为分期付款交易。民生银行信用卡自动分期期数及标准费率分别为:3期(0.82%/期)、6期(0.7%/期)、9期(0.67%/期)、12期(0.67%/期)、18期(0.67%/期)、24期(0.7%/期)。
不少商业银行信用卡均有类似的自动分期服务,而民生银行也并非首家取消该服务的银行。2021年8月,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也曾发布类似公告,于当年8月31日起陆续在各渠道暂停客户申请自动分期业务。
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主要可分为消费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等,分期业务收入一直是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收入中的重要部分。根据近年来的财报统计数据,国有五大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分期收入规模高达百亿元。显然,自动分期等功能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信用卡分期金额,进而增加分期业务收入。
今年7月,《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文件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损害客户利益等行为做出明确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息费收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中,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必然进一步加强。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规范信用卡分期业务管理。为客户办理分期业务应当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以简明易懂方式充分披露分期业务性质、办理程序、潜在风险和违约责任等,并由客户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确认知晓。并应当与客户就每笔分期业务单独签订合同(协议),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者捆绑签订。
《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和业务办理页面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
在实际情况下,信用卡自动分期容易形成一些未经确认的纠纷情况。事实上,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也确实存在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使用成本,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