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5日电(王雄)9月4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责令所有被执行人限期依法申报财产的通告》,通告要求被执行人在一个月内主动、如实申报财产。在限定时间内,若被执行人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等措施予以惩戒。
在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立案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应于2019年10月6日前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通告发布之日后立案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应自立案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拒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经法院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拒不履行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据介绍,泉州中院于2019年5月至8月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全市法院“夏季攻势”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自开展“夏季攻势”以来,泉州市两级法院共开展集中行动535次,出动人员7831人次、车辆2347辆次,拘传3693人,拘留3268人,判处拒执罪24件26人,强制搬迁腾房150余处,查扣车辆224部,执行到位标的额3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