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是网络时代派生的经营行为,至今还没有明确的 法律条文规范,工商注册范围也没有关于虚拟物品交易的项目。但 当虚拟财产交易逐渐人员雇佣化、场所固定化、交易盈利明确化, 具有经营性质后,就可能涉及市场秩序、税收问题。同时,对虚拟 货币,目前还没有实行像对法定货币那样的管制,我国法律没有作 出明确规定,虚拟市场也缺乏货币准入和退出机制。
—北大金融课笔记
了解了这么多关于网络虚拟货币的知识,现在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虚拟 货币究竟属不属于货币的一种?在此就拿我们最熟悉的Q币来举例。
Q币是为广大网友熟知的一种网络“货币”,目前已经拥有了超过2亿的 使用者。Q币于人民币的对价一般是1Q币=1元人民币,如果是在腾讯的拍拍网上购买则可以打9折。在这小小的Q币身上,包含着金融学上虚拟货币的概念。
研究表明,当前市场上流通的虚拟货币达到了年销售几十亿元人民币的 数额,并且还在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加。那么,以Q币为代表的虚拟货 币为什么会如此畅销呢?让我们来看看Q币市场的繁荣景象吧:
比如说,在一些电视台举办的选秀活动中,“粉丝”们为了支持自己的 偶像,大量购买Q币用来投票;在淘宝网上,Q币的日交易额超过50万元; 一些中小网站版主的工资就是以Q币的形式发放,然后再用Q币折现……自 2002年以来,我国每年都会产生大量因游戏账号被停用、虚拟财产灭失而引 发的法律纠纷,可是关于Q币的属性,却始终没有定论,这也导致了法律纠 纷难以解决。
那么,Q币究竟是不是商品呢?
众所周知,Q币是在网络虚拟世界使用的“货币”。除了 Q币外,常见的 虚拟货币还包括同属腾讯公司的Q点、新浪的U比米票、百度的百度币以及 用来玩游戏的魔兽币、纹银,等等。
尽管这些“货币”的形式是虚拟的,但它们并非与现实没有关联,简言 之,这种虚拟的货币也是有现实价值的(比如Q币需要用人民币来购买)。这 样一来,这些虚拟货币究竟是否属于商品,就越发含糊不清。
特别当有些游戏里的“货币”是真假参半时,情况就更复杂了。例如, 有些电脑游戏设定在玩家刚开始玩时就拥有一部分钱,这时的“游戏币”还 是免费的,但随着游戏的不断深入,原来免费的“游戏币”用完了,想要继 续玩下去就要玩家自掏腰包充值了,至此,原本只是虚拟的网络“货币”完 成了向商品的转变。
那么,虚拟货币是不是一种货币呢?
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虚拟货币并不单单指网络游戏中经常使用的那种 数字货币。人们在麻将室里打麻将,有时并不把真钱放在桌面上,而是用游 戏筹码来代替,这种游戏筹码也是虚拟货币;甚至小孩子玩“过家家”时用 的“钱”(如各种各样的纸片、石块甚至泥巴)也是一种虚拟货币。
一般情况下,网络虚拟货币的作用在于购买其发行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 商)所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很少有人能把虚拟货币变现。但这种虚拟却与 现实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比如,Q币是需要用人民币购买的,它有着相应的 面额;小孩子“过家家”使用的“钱”在游戏中也有面额,代表能购买多少 “商品”;大人打麻将用的游戏筹码则代表着一定数额的人民币,等等。
在网络游戏中,常有玩家为了让自己“升级”更快一些而购买别人现成 的“游戏账号”,这个账号中必然有别人购买或游戏取得的虚拟资产。如果这 个游戏允许玩家之间可以相互转移账号以及账号中的虚拟资产,那么这种转 移必然是通过现实中的货币(人民币)来进行交易的;即使这个游戏的装备 不需要用人民币来支付,而只需要支付虚拟货币,那么这种虚拟货币和现实 货币(人民币)之间也会有一个固定“汇率”,否则就无法进行账号及虚拟资 产的转移。
因此,虚拟货币和现实货币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玩家可以通过 银行卡、电话、实物Q币卡等方式充值Q币,再用Q币来购买腾讯公司的各 种网络服务,甚至还可以和人民币互相“兑换”。
但腾讯公司认为,Q币并非真正的货币,因为它只能用于购买该公司的 增值服务,并不具备其他交易功能。并且它只能单向兑换,即使在腾讯公司 内部,也只能用人民币购买Q币,而不能用Q币兑换人民币。因此,Q币只 是一种商品,并不具有货币的属性。
笔者认为,Q币属于特殊商品而非虚拟货币,因为,虚拟货币的一条基 本特征是必须广泛充当一般等价物,如“支付宝”、“财付通”等广泛用于网 络交易的产品才符合虚拟货币的特征。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 特殊商品具有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藏手段、世界 货币。
让我们分析一下Q币是否具有这五大职能:
(1)价值尺度。Q币虽然具有价值尺度,但一定要依托人民币才得以体现。 如果腾讯公司经常变动Q币的价格,这种价值尺度就根本无法体现出来。而其 他虚拟货币由于没有明确绑定人民币,所以它们的价值尺度作用就不明显。
(2) 流通手段。Q币具有较好的流通性,用它购买虚拟产品很方便。
(3) 支付手段。使用Q币能在网上自由地支付QQ会员充值等费用,但 这种支付手段是有明确限制的,即只能用于腾讯公司开发的产品,超出这个 限度,Q币便没有用处了。
(4) 储藏手段。Q币不具有储藏价值,因为它不能保值,并且只能储存在 充满风险的网络世界,因此很少有人会在自己的QQ账号上存放大量的Q币o
(5) 世界货币。Q币的这一职能比较勉强,它的存在和交易都限于网络 世界,而它的世界性则并不明显。
此外,Q币也不具备货币的其他特性。例如,Q币没有时间价值,所以也 就不存在Q币银行、Q币利息、Q币流通乘数、Q币通货膨胀等问题;Q币的 发行总量由腾讯公司独家决定,也不可能出现任何信贷扩张、呆账坏账的问 题。
由此可见,很难称Q币为货币。
尽管Q币的属性如今还没有定论,但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通过网络 销售取得的虚拟货币收入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例如,某玩家在网络上收 购其他玩家的虚拟货币,然后加价后向别人出售,所得收入就需要缴税。缴 税数额则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对加价销售的部分按20%的固定税 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