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 “玖汇生活(光彩玖玖)”(下称“玖汇”)十堰工作专班发布公告,通知所有“玖汇”案件中在十堰城区及丹江口市、房县、武当山分公司进行投资的线上、线下集资参与人,请在6月30日之前,可以分别就近到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丹江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3地进行确权核对。
据悉,由我市公安机关办理的玖汇生活(武汉)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已完成审计工作,为了严厉打击犯罪、保障参与人权益,目前需对该案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数据与审计数据进行核对确认。
确权对象:本次确权的对象限于“玖汇”案件中在十堰城区及丹江口市、房县、武当山分公司进行投资的线上、线下集资参与人。
确权时间及地点:确权时间自6月1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确权地点原则上以集资参与人投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为准(即在哪里投资就在哪里确权),参与人选择就近确权的,本着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三处确权工作点都予以接收。其中武当山分公司的集资参与人可选择任一工作点进行确权。
三处确权地点具体信息如下:
1.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工作地点:茅箭公安分局一楼,茅箭区天津路66号民和新村小区斜对面
联系电话:0719-8800001 陈警官
2.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工作地点:房县公安局后院,房县房陵东大道47号
联系电话:0719-3202269 苏警官
3.丹江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工作地点:丹江口市公安局反恐(特警)大队,原新港派出所,丹江口市新港办事处望江路
联系电话:0719-5223732 汤警官
工作流程: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名下投资时接收本息使用的银行卡进行登记,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确权;集资参与人已过世的,由其继承权利人办理,上述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继承权利人进行确权的,除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书或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等)。
确权流程包括电话预约、身份核对、填写表格、异议处理、确认签字等环节,本人对投资金额、兑付金额无异议的,现场填表并签字确认即可。
确权过程中,对投资金额或兑付金额有异议的,必须到投资所在地的工作点提交投资合同、转账凭证原件等相关资料,由当地民警及审计公司人员共同审核、认定,并以笔录形式固定证据。现场无法核定金额的,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待审核完成后另行通知集资参与人进行确权。异议处理涉及武当山分公司集资参与人的,相关资料交由茅箭经侦大队确权点进行审核认定。
集资参与人未在公告要求时间内进行确权的,以司法审计结果确定受损金额,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参与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