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没有想到,她因为帮朋友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涉嫌假冒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名义接受处罚,最终被交警部门罚款千元,令她后悔不迭。切记,有些“忙”是不能帮的!
1月6日下午2点左右,刘女士来到南宁交警八大队交通违法业务处理前台,表示要领号处理一条交通违法记录。民警在询问刘女士违法记录基本信息时,刘女士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还不时翻看手机查找着什么,民警顿时对她起了疑心。
等到刘女士办理的时候,民警进一步询问她关于违法记录的具体信息,比如时间、地址等,但刘女士依然说不出来,只是一口咬定是自己开的车。然而民警在核查违法相片的时候,发现违法行为人疑似男性,跟刘女士在性别、相貌等方面都不相符。民警再进一步调取卡口当时的监控进行核实时,清楚地发现违法驾驶人就是一名中年男子,绝非刘女士声称的那般是她自己开的车。
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刘女士终于承认是帮其朋友来处理的。刘女士也因为涉嫌假冒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名义接受处罚,被八大队依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一千元罚款。
有些“忙”不能帮,“损友”更是要不得。南宁交警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好心办坏事,不能进行交通违法处理买分卖分和代办。
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李斐振
来源:南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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