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 潍坊报道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潍坊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银保监罚决字〔2022〕58号)》显示,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于7月20日作出处以罚款35万元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