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候转型中金融体系的作用,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有很多,借此机会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几点想法,主要涉及碳市场建设以及金融界所能起的作用。
一、实现碳中和需要动员巨额投资
面对全球气变难题,金融界要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未来走向碳中和的几十年内,最艰巨的任务是这一过程之中需要组织、动员大量的投资。仅就中国而言,按照各研究机构的估算,较低的也需要约140万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还有的估算需要几百万亿元人民币;就全球来说,估算的投资数字更是非常庞大。因此,能否成功动员并利用好这么大的投资,是金融界面临的重大挑战。
其中,财政虽然能动员一部分资金,但只能解决一小部分问题。毕竟在这么庞大的投资中,财政资金的最终占比必然不会太高,大量资金还需要动员民间资本。离开了金融业,没有任何其他行业或机构能承担这么大的资金动员任务。如果要动员民间资金,就需要用市场的力量,也就必然要寻求恰当的激励机制。也就是说,要使投资者不仅出于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觉悟性选择,更主要的是因为创造了一种面向碳中和的市场激励机制,即面向减碳或零碳的投资具有可预期、可测算的合理回报率。
从目前来看,中国要吸引这么庞大的投资,金融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在相对近期还需要就市场建设方面的内容进行讨论,取得共识。同时,其他各项任务也是非常重要的:就金融界来讲,要建立一些基本指标体系;要提高透明度,使投资、贷款等各类金融产品都能明确地披露对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气候变化的影响;金融界本身也应该带头减排、主动去实现零排放,尽管金融界自身实现零排放在整体碳中和大局中只是一个相对较小的组成部分。
总之,金融业的一些基础工作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面临更大挑战的是如何大规模动员和使用社会资金,尤其是建立合理的机制,使大量资金能够投入减排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中,以及各行业各领域设备的更新换代中。有人认为,二氧化碳减排中包含的物理、化学及工程内容比较多,因而主要是工业部门的事情,金融部门在其中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这似乎是不重视金融业的角色,但从前面提出的须动员庞大资金的角度来看,金融业的功能及其特长是至关重要的。
二、重视金融业在定价、风险管理及跨期、跨境投资中的作用
第一,碳中和所需的长期投资及价格形成需要金融市场的定价能力。大家知道,实体经济中的大宗商品价格形成其实早已是靠金融市场及其规律进行定价的。不是说因为碳市场具有金融属性,所以才需要金融业的参与,而是碳市场本身需要运用从金融业发展起来的定价功能。
第二,尽管早期的碳市场可能主要解决的是当期的定价以实现增产节约的问题,但其实实现碳中和所需的大额投资多数都是针对跨期的项目,少说得两三年,中期三五年甚至更长才能见到效果。不管是研发、设备更新还是兴建新工厂和设施,都是跨期投资;一些大的、高难度的研发项目,比如受控核聚变,期限跨度还需要更长。金融界历来注重应对跨期问题,应该说解决跨期问题是金融业的一个特长,涉及期限转换、收益与风险分摊、跨期会计核算等多方面。
第三,长期的投资必然会涉及大量的风险管理。一些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前景明显是具有风险的,而金融业本质上就是管理风险的行业,在这方面有理论、有实践、有人才,必然大有用场。
第四,很多投资还涉及跨境的项目和资源配置。跨境的资源配置与优化需要建立在不同货币、汇率、兑换、金融市场套保及有关核算的基础之上,因此也是金融业的本行,有很大的发挥作用的潜力。
三、注重构建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在2022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有关讨论中,我看到有人提出,将碳市场设计分为碳排放权市场和碳补偿市场,还有人把碳移除、碳抵消、碳削减、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等说成不同性质的产品,提出须建立不同的市场。事实上,碳市场应该是一个规模尽可能大的统一大市场,这个市场既包括惩罚性功能,也就是要排碳需要先通过碳市场购买排放配额(权);同时也体现鼓励性功能,即借助市场配额价格的激励机制把利益转送给碳减排、碳吸收、碳汇或者是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的行动者,其中也涉及各种排放现有设备、工艺路线的技术改造等行动。
从总量上来看,需要购买碳排放配额的资金总量应该等于所有用于激励碳减排、碳吸收的资金总量。此外,如果征收碳税,那么源自碳排放的所有碳税收入都应该用于支持碳减排、碳沉降、碳补偿,中间不应该被挪用。从市场供求来讲,构建统一的市场能防止资金被误用,也就是说,不能把从排放配额中收到的费用挪作他用,从而导致碳补偿的资金还需要从别的地方去筹集。这显然并不是最优的资源配置安排。同时,统一的市场所形成的碳配额约束条件也能确保在未来几十年中由碳中和路线图、时间表所规定的各年度碳减排总量顺利实现。
当然,这当中还存在跨期的问题。当期的资金平衡大家比较容易理解,但如果跨期的话,就需要考虑到一些对碳减排、碳沉降及CCUS等的投资是在未来某个投产年份才能产生碳吸收等回报,因而需要用到碳远期、碳期货的价格,或需要通过净现值法将未来回报转换到当期收益来形成对投资的激励。因此,把碳市场再细分为不同产品的市场,虽然从概念上说未尝不可,但从实际操作和未来功能发挥来看,不利于最优价格的发现和资源配置的优化,还需要从数学模型及其表达上加深对市场的功能和作用的理解。实际上,碳市场应是一个统一的市场,其所产生的价格也应是一致的价格,并且以资源配置最优化为目标。
四、碳配额设置的几种主要方法及差别
总的来说,碳市场的数学表达也是个宏观经济模型,它是在生产要素资源的约束下,即在当前存量设备、生产能力、劳动力、总储蓄、技术与智能等约束下,来争取创造最大的GDP(国内生产总值,或者经改进表达的GDP)。从方法论上看,由于在宏观经济模型中添加了分年度的碳排放目标,所以需要在这种宏观模型中新加入一个约束条件:所有的碳排放减去碳吸收的量要小于等于碳中和路线图、时间表所规定的年度碳排放总量,也就是碳配额总量。当然,还可以把其他主要温室气体增列为若干约束条件,这样也就存在若干个配额。在约束条件增加以后,需要使用更多资源才能实现原定的GDP,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把GDP往下拉。在此基础上,如果找到了最优资源配置,也就对应出了碳排放配额的影子价格,即在GDP损失最小的情况下实现了年度碳排放的约束值。具体在设计配额的时候,有增量配额法,有全量配额法,也有混合法(也许还有其他方法)。
在增量配额法中,基年的碳排放予以认可,或者说给予免费配额;新增的碳排放必须在配额市场中购买配额;同理,新增的减排(广义的CCER)获得负值配额,可在市场上出售;年度约束条件为正值配额加上负值配额小于等于年度碳排放增量控制目标(亦可为负值)。在全量配额法中,当年的全部碳排放(存量与增量)均须购买碳配额;当年全部碳吸收经核定均获得负值配额,可出售;年度约束条件为正负配额之和小于等于年度全量碳排放控制目标。约束条件对应的(也是市场供求所平衡出的)是碳配额价格。
考虑到一些行业和企业仍处于转轨阶段,全量配额法压力过大,那么还有一种过渡办法,就是存量和增量配额混合的办法。起始年碳市场约束的形成是靠增量配额。从起始年以后,每年从全部存量中拿出一定比例要求排放机构付费购买配额。如果按照每年多拿出基年排放量的10%付费,那么经过10年以后,也就过渡到全部碳排放都必须购买碳配额的全量配额法。此方法也适用于另一种过渡形式,即一部分行业先进入配额系统,另一部分则较晚纳入。
上述三种方法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都是可行的。最佳的办法和符合实际的办法应使各方都能够接受,可能还需要做一些妥协,但总之,应使所有的减排微观单位都能清楚地看到这一影子价格并据此行动,这种数学关系应该尽可能清晰。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碳价格(理论上的影子价格)与配额价格(管理用的价格)不必然一致,上述三种碳市场配额交易形成的碳配额价格有可能是不一样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一个问题:目前国际国内各方关于碳市场的讨论有时候说的不是同一种配额,相互之间概念不同,也导致各自形成的价格高低不同。
当然,碳价格存在的差异中可能还包括历史因素和国别因素,一些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目前还有很多特别粗放的碳排放,相对而言比较容易通过更新换代而被淘汰,其边际减排成本相对较低。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全球控制碳排放再向前走若干年以后,这种成本极低、容易被替换的环节实际上会被更新完,那时各国碳配额价格将有一个全球趋同的趋势。
五、关于“漂绿”“蹭转型”
目前“漂绿”(GreenWashing)概念不统一,覆盖面太大,而且各国对“绿色”的定义也不一样。当前可缩小到蹭碳(减排)[CO2(reduction)Washing]/蹭温室气体(减排)[GHG(reduction)Washing]。
有没有独立的验证办法判断金融产品是否被蹭碳减排,取决于其支持的相关实体经济活动是否及多大程度上削减CO2,这在中国就是CCER。可通过产生多少CCER来标识金融工具的成色。对产生CCER的实体活动应给予财务支持、激励,主要有CCER配额交易、补贴、减税等。对相关金融活动再给予优惠应主要是象征性的,防止出现扭曲。
金融上,贷款或债券如冠以减碳,可使用较低档的风险权重,是因为未来相关实体活动被中止或削减的概率低,也将获得监管认可。有意“漂/蹭”(washing)是自己骗自己。
如不存在扭曲的滥用补贴,各金融机构自报的含有“漂/蹭”的业务量是否夸大也并无大碍。像自报普惠金融统计数据也有同样的问题。
“蹭转型”需要有更清晰的定义。实际上,CCER是与转型过程(TransitionProcess)有联系的,是按照减碳总量的路线图、时间表在各个年度计算并核定出的具体的减碳凭证,有助于定量判别转型的实质。
可以将CCER扩展一下,将ChineseCerti?edEmissionReduction扩展成ComprehensiveCerti?edEmissionReduction,涵盖三个部分:一是碳汇类,含碳移除、CCUS等;二是尚未纳入配额交易的公司内部在提供同等产出下节约的碳;三是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中间品(含新材料、新设备),其能使社会经济层面呈现间接减碳。
六、金融业应发挥特长做好各项工作
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大规模的未来投资。如何动员和激励投资去实现这一目标,金融界既有不可或缺的特长,也有很多工作需要深化和落实。
第一,如果要处理贷款和投资,就必须把未来的减排回报折换为净现值。
第二,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在构建整个碳配额约束及价格形成时都要考虑进行通货膨胀调整,而且通胀率有不确定性。既然气候变化及碳中和需要多年的行动,累计通胀的影响会比较显著。
第三,必须考虑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为这些投资中涉及大量科研新技术,可能有的成功、有的不成功,有的设备和技术更替后达不到或者超过事先设想的回报。这些都需要风险管理的机制和技能。
第四,由于未来可用技术的不确定性,整个减排系统的多个参数在未来都需要强调动态调整。可以先从二氧化碳做起,其后再把在二氧化碳减排领域获得的相关技能应用到其他温室气体。
习近平主席2020年已向全球宣布了中国减碳的“30·60”目标,中国的金融界也正在为之努力,争取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这一目标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努力追求一种优化,争取以最小的、最合理的成本取得预期的效果,不让国家和社会承受过大的代价。
本文为《低碳转型:绿色经济、转型经济与中国未来》一书代引言,中信出版集团2022年9月出版,该书从金融视角出发,结合可持续发展框架探讨了碳金融、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讨论了在国际博弈中如何应对碳关税等热点问题。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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