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商银行信用卡不良透支委外催收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海口农商银行信用卡不良透支委外催收项目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一、招标单位: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内容:海口农商银行信用卡不良透支委外催收项目
三、招标文件编号:海银招标【2022】年【01】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为海南分公司的,则需取得总公司授权,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有效年检注册。
(二)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公司或本地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1年。
(三)经营范围:从事专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司,具备从事信用卡不良资产委外清收业务的能力。
(四)作业系统:有完备的计算机催收作业处理设备及系统软件,能够按规定保存催收记录,催收记录可供调阅查证,且催收作业应配备录音系统,录音记录可供调阅查证。
(五)人员编制:具备成熟稳定的催收团队,本地正式催收人员不少于10人,且团队成员已与投标人签订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或对银行客户信息保密的相关约束条款。
(六)本地资产:在海南省省内(三沙市除外)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签订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催收团队、外访车辆2辆及以上(车辆须在公司、股东或员工名下)。
(七)合作案例:近2年内至少与2家合作机构有业务合作,其中至少1家为银行类合作机构,且确实有发生委外业务,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合作合同及相关合作证明材料。
(八)保密要求:存放数据文件的计算机 应有保密设置,作业用计算机应处于非开放局域网络,数据储存装置应处于摄像监控下且不得外露。
(九)其他
1.已与招标人签订《海口农商银行信用卡不良透支委外催收服务合同》的公司距合同期满超过12个月的不接受报名。
2.截止招标公告时合同期尚未终止公司业绩排名(按离场时批次回款率计算排名)后30%的公司不再接受投标。
五、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17:00。
(二)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等。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应在2022年2月20日17:00前在线下载和填写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如无法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盖章扫描发至指定邮箱。经招标人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人才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2022年3月(具体时间以我行通知为准)。
(五)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正式开始之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开标的2个工作日前,投标人必须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没有参与投标报名,无资格参与开标。
(八)招标产品有关技术、业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要求标书统一装订,不得使用活页抽拉方式装订。
(九)其他事项: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要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同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投标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