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9条”通知全文
●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
地方法人银行要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加快项目储备和落地。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用好再贴现、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等专项政策工具,充分利用央行低成本资金,进一步对接重点防疫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等企业,信贷重点投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文化旅游业等领域。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
金融机构要围绕汕头市疫情防控需求,主动对防疫抗疫相关行业企业、城市保障型企业开展摸排,对接企业信贷需求,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程序,满足企业金融服务需求。
●做好企业和个人外汇服务
支持企业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外汇业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简化进口购汇业务流程和材料,便利疫情防控物资进口。便捷疫情捐赠资金入账和结汇,支持企业通过已有的经常项目账户办理相关业务。确有疫情防控需求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以取消,便利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
●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灵活调整还款方式和还款安排,合理确认征信情况,保障公众征信权利。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期逾期的企业,可给予一定宽限期和手续简化政策,疫情结束后再补充相关手续和资料。
●全力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
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支付清算业务连续性报告制度,制定支付清算系统应对特殊情景的专项应急预案,强化运行管理和应急值守,确保人员连续、业务连续、服务连续。
●充分发挥保险和担保保障作用
鼓励保险机构加大营业中断险、雇主责任险、出口信用保险、“政银保”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难关。
●加强营业网点防疫管理
各金融机构要全面强化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的防疫措施,落实定期消杀、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核酸证明等防控措施。鼓励各金融机构网点向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口罩防护、清洁消毒、热饮水等力所能及的帮助。
●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金融机构要针对疫情防控等可能影响金融服务的突发事件,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风险事件监测,做到快速响应。
●发挥各区县金融管理部门组织作用
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服务,推广应用政府类政策工具,促进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平台优势,促进政银企精准有效对接,充分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