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要求客户在签署合约时秉持最高诚信原则。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而保险公司最终在理赔过程中发现这些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这是因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最高诚信原则,导致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自然不会去赔付一张无效的保单。
需要提醒的是,香港的法律原则是假设所有人都无罪,因此定罪需要证据。若没有证据,则只能被判无罪。所以,有记录的病史一定要如实上报。一般来说,身份证号可以在三甲医院查询到,保险公司也会查询相关信息。
所以,到底有哪些疾病需要上报?
请看一下自己的身份证号给到医院后,医院能提供什么,就说明哪些是有记录的,比如住院、进入医保系统的治疗,这些是有记录的。
哪些重要事实需要披露
披露重要事实是指申报任何将会影响保险公司评估是否应接受此投保申请的事实及资料。重要事实包括但不限于:
1、 于门诊或健康体检报告发现检测结果
a) 超出正常范围
b) 性质未明,需要覆查 /待查
c) 医生建议 随访/随诊/跟进/转院
2、过往病史或现有疾病而需要
a) 住院/被建议住院
b) 接受治疗并需跟进/被建议接受治疗
c) 接受检查/被建议接受检查
d) 定期复诊/观察
3、已存在但未有求诊的病徵/还未确诊的病徵
在投保申请时,应披露重要事实。如有任何未披露的重要事实,而该未披露的重要事实将会影响公司的核保决定,此情况足以令保单失效。
未披露重要事实的标准
通常情况下,保险行业对于「未披露重要事实」的定义是指客户在投保时没有全面披露过去的重大事迹,包括重要病历。这些未披露的重要事实可能会影响相关保单是否被批准,或者是否会产生特定的保险条款。
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或提供不实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无法信任客户提供的信息,那么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单合同中的条款撤销保单和附加契约,并退回投保人已缴的全部保费。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拒绝处理与该情况无关的索偿申请。
以最新健康状况重新核保
为了更灵活处理上述情况及客户的利益为前提,保险公司会在撤销保单及/或附加契约前,以你的「最新健康状况」重新进行核保程序。
如果你有投保后发现有未披露的重要事实,请及时补申报,申请重新核保。
有关处理方法如下:
如果您的最新健康状况仍然在承保范围内,我们将为您提供附加不保事项或额外保费的选择。不过,请注意所递交的索偿申请仍有可能被拒绝。
如果您的健康状况不符合承保条件,我们有权撤销您的保单/附加契约,并退还您已付的全部保费。
保险公司如何调查客户过往病史
一、香港保险公司调查渠道
一般来讲,香港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来获知投保人的既往病史:
一是通过社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就诊记录,二是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其中前者是目前调查的主要渠道。
1、通过身份证号查询就诊记录
由于内地医疗记录共享机制还不是很完善,香港保险公司目前主要是调查社会保障,因此社保和新农合的医疗记录是调查的重中之重。
2、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
部分香港保险公司和内地保险公司之间有合作关系,便可互通有无,但由于合作关系网络目前还并不是非常完善,建立起来比较费时费力,暂时并不是主流方式。不过在未来,这一方式会越来越普遍。
二、投保人注意事项
1、不要将社保卡借与他人
在我国,记录个人疾病就诊记录最多的地方便是社保卡,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可随意借与他人,它像身份证一样,可以作为个人身份识别的凭证之一。那么社保卡里的诊疗记录便可认为是其持有人的既往病史依据。
香港保险公司对于混用社保卡的处理方式较为严格,部分保险公司一律拒保或者将保单作废,例如保诚;另有部分香港保险公司允许在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体检,以确定投保人具体健康状况,甚至需要投保人再次赴港体检。
2、全面申报既往病史
朋友们不仅要认清楚对于如实进行疾病申报的重要性,还要注意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只要是在自己名下的,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借用的既往疾病记录,都要申报;对于自己无法确定是否要申报的疾病,一定要找专业的保险顾问进行把关。
希望以上资料,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披露重要事实的重要性,可以有助于减少和避免保单缮发后的拒赔和纠纷。
香港重疾优势
1、在香港购买的保费只是内地购买保费的1/3,甚至1/2。价钱之所以比内地便宜这么多,主要是因为香港保险费用是按照国际发达国家标准制定的,香港医疗制度健全,基础保障费非常便宜。再加上香港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相对更便宜。
2、我国香港地区保障型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通常较为广泛,深受内地居民喜爱。以重大疾病险为例,内地保险公司通常将一种疾病细分为多种疾病,表面上看数量更多,但实际上限制了疾病种类。
3、购买香港保险不仅可提供丰富的保障,而且预期收益也相对较高。香港地区的储蓄型保险产品,通常可提供5%至10%的年复合回报率,有时甚至高达20%。此外,封红包单还附带每年现金红利或基金结余,红利可达0%至30%。因此,对于想要投资增值的内地居民来说,购买香港保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4、香港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各自定位,承保金额可高达数百万美元。由于香港人重视保险意识且生活水平高,因此投保数百万的保单比较常见。相较于保额较低的产品,这种类型的保险提供的保障更为丰富。
5、香港保险产品的“不可争议”条款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上宣布作废。简单来说,保险公司抗辩投保人隐瞒、漏报或误告等理由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将无法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这一条款确保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的权益。
6、申请流程简化、审核宽松香港的人寿保险公司以提供保障为基础,对风险评估和管理能力较强。因此,投保流程相对简化,审核也较为宽松。购买人寿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额港币300万,无需进行体检。若需要体检,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保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下,只需简要申报财务状况即可。
7、死亡定义在大陆投保,由于免赔责任、免赔条款,由于天灾、地震、暴乱、示威等不是或不一定投保人故意参与令自己死亡的事故,受益人是拿不到赔偿的。而在香港投保,保单是没有免赔责任、免赔条款的。保障不会因为投保人搬迁、移民、转职业等等而改变,各保险公司只在自杀理赔有时间规定。
8、申请流程简化、审核宽松香港的人寿保险公司以提供保障为基础,对风险评估和管理能力较强。因此,投保流程相对简化,审核也较为宽松。购买人寿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额港币300万,无需进行体检。若需要体检,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保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下,只需简要申报财务状况即可。
9、离岸资产保护保险公司具有高度保密性,高端客户可享受将部分资产安全转移到境外的保险产品,并充分利用保险产品的特性,通过保费和保额的杠杆将资产放大。作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香港拥有来自世界各地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它们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投资,因此一直是有钱人的避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