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怎么纳税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八条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十条规定,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股息、利息收入确认时间为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与会计上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的规定是不同的。
被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所得税上应确认收入,会计上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损益时,贵公司在会计上应按分担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但企业所得税上不确认股息收入。
因此,贵公司应作纳税调减500万元,填列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第7行“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第4列“纳税调减额”500万元;
第19行“18.其他”第1列账载金额0,第2列税收金额100万元,第3列纳税调增金额1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取得被投资企业分红100万元,若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免税收入,否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计入投资收益的有那些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中过程中,有三种情况会用到投资收益科目:
1、在初始投资环节,即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记入到“投资收益”科目中的借方去的;
2、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应就应得的股利额作为应收项目来反映,同时将其作为收益记入到“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
3、在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持有期间内公允价值变动而累计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额,结转到“投资收益”中去,可能是借方,也可能是贷方的。
投资收益属不属于收入
属于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既不属于主营业务收入也不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是一个单独的会计科目.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则不退还已缴纳的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税率,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投资收益包括哪些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的或到期前转让债权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投资收益具体指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回报。释义: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人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投资中所获得的投资报酬。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3、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收益如何做账
投资收益的主要记账处理:(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三)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投资收益。(四)期末时,应将投资收益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