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应该缴纳哪些税金
1、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3、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如下:(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3)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投资年化收益率多少范围是正常的
巴菲特平均年化才20%,中国楼市投资回报率算超高的了,上海房价,20年10倍,年化收益率仅12%多。年化20%的收益率,投资10万,二十年后是400万,四十年后是1.5亿,如果期间每个月再定投5000,四十年后你会坐拥10亿资产。显然稳定、长期的年化20%的收益率只有巴菲特这样的神人才能做到,普通老百姓基本没有可能。这样一看,那些年化超过15%的p2p有多不靠谱可想而知,能维持多久?你能确保你接的不是最后一棒?
言归正传,货币基金基本反应的是市场无风险利率,大约在2.5%到4.5%之间;
银行理财是风险仅高于货币基金的品种,实际上也接近无风险,收益率在3%到6%之间;保险类资管产品也是几乎无风险,但是不建议买,收益普遍没银行高,坑还不少;
再高一点的是各类信托、资管计划、契约型私募,还包括一些其他形式包装的非标产品(各大平台推的6%附近的产品),年化在6%到10%不等,有些超过10%,超过10%的要特别注意,很多是收购不良资产,投西南地区政信类,投房地产的(过去是暴利,现在要谨慎)。这一梯队,信托类的最稳,有刚兑的历史,但是收益也低,其他的大多没有刚兑历史,本质上都是盈亏自负,不像银行,他们只收了少量的管理费,根本没有刚性兑付的能力,信托管理费略高一点,能勉强刚兑。这一类资产本质上也是银行玩剩下的,也就是说那些各种原因在银行借不到钱的,跑这里来融资了,风险程度大于银行理财是必然。
再高的是p2p,基本上8%到20%甚至更高。这一类风险极高,先不说很多不规范的平台是玩的资金池,借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即使是规范的p2p平台,其底层资产大多也惨不忍睹,那些拿车过来抵押贷款的,融资利率高达近20%,资信水平差到了什么程度的人才会这么拼?风险可想而知。至于那些指望平台兜底的,乘早打消这个念头,首先平台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兜底的责任,他们最多承担声誉风险,其次再强大的股东背景也兜不起,如果兜得起,这一块业务轮得到p2p平台来做?比平台强大的金融机构多了去了,银行凭什么不做?
一年的投资收益在百分之多少以上算是合格的投资
关于年投资收益之问题,关键看你投资那方面的内容,比如,按去年我国证券市场股票投资者在投资按年收益率在百分之八至十就应该算一个比较合格的投资者者了,因为18年以上证综合指数为例、年初在3458点经过一年的交易振荡下跌至年未2493.9点,按百分比计算总体下跌百分之二十四点五九,在股市中百分之九十的股票投资者严重亏损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这样的收益实属不易。这样的收益应该在股市振荡下跌中算是屈指可数的高手。
企业投资收益要不要缴税,缴什么税
投资收益缴税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投资国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免交所得税的,其他的投资如股权投资等是要纳税的;对于分回的投资收益还必须确认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如税后的,一是要看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否与你公司的税率相同,相同,不用补交,不同(被投资企业税率小于你公司的)要按差价补税。如是税前的,分回后并入你公司的利润缴税。1、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3、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如下:(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3)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