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7日),浙江省宁波市警方通报:日前,宁波江东警方成功破获一特大信用卡诈骗案,捣毁了一个在全国多地流窜作案的广东电白籍犯罪团伙。截至目前,专案组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根据部署会精神,先后成功串并侦破同类案件近百起,总涉案价值达400余万元。
2011年10月2日上午9时20分,宁波一市民王先生收到一条银行提示短信,称其在湖南衡阳消费16.6万元。就在王先生报案的第二天,市民许女士的信用卡也被盗刷走17.5万元。那么,王先生和许女士为什么会在卡不离身的情况下,被他人在湖南长沙、衡阳等地盗刷走34万余元。
专案组通过调取被害人王先生和许女士信用卡的消费记录进行比对后发现,两者在被盗刷前一段时间均有在宁波市某饭店消费的情况。许女士当天在该酒店包厢消费时,为其服务刷卡的广东电白籍服务员梁某等三人具有重大嫌疑,而这三人在案发以后均已离职。
此后宁波市又相继发生几起信用卡被盗刷案件,通过对涉案信用卡的消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发现,持卡人均在11月至12月期间,均有在宁波市个别酒店的消费记录,而为持卡人在酒店结账的服务员均为广东电白县人。
专案组通过对银联部门提供的信用卡刷卡记录数据分析后基本断定,在宁波市区存在一个广东电白籍盗刷信用卡的犯罪团伙,他们以应聘工作为由到宁波市各大酒店、宾馆应聘服务员,在为客人结账时,利用读卡器非法测录被害人信用卡信息,并在顾客输入密码时伺机窃取信用卡密码,并将盗取的信用卡信息传递给上家,由上家制作伪卡使用消费。至此,涉案人员和作案手段基本浮出水面。
2011年11月14日,该团伙一名成员杨某某在湖南省郴州市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黄金时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移交江东警方处理。经过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审讯,结合前期侦查结果,专案组确定了以邵某、陈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下旬,专案组一行赴广东省广州、茂名等地开展实地布控和排摸。在宁波市公安局和当地警方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案组掌握了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的活动情况和基本犯罪证据。
2012年1月初,专案组获悉线索,犯罪嫌疑人邵某等人在重庆某金店通过盗刷伪卡购买了价值120余万元的黄金,正准备携赃物乘机带往广州。专案组领导果断决定对已掌握的全部犯罪嫌疑人立即收网抓捕。
截至目前,专案组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根据部署会精神,先后成功串并侦破同类案件近百起,总涉案价值达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