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记者 冯方)5月31日晚间,建设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控股子公司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消金”)已获准开业,注册资本72亿元,由建设银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王府井集团发起设立,建设银行持股83.33%。至此,我国第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开业。
(截图自建设银行公告)
消费金融公司经历2009年到2013年的初步试点阶段后,于2015年扩大试点至全国。2021年,消费金融监管进一步规范,多项行业政策规定了更明确和细化的行为准则,涉及倡导适度信贷、合理产品创新、规范贷款用途、减少不良资产、注重个人信息保护等多方面。
2021年,我国没有新的消费金融牌照获批,只有此前已获批筹建的苏银凯基消金、蚂蚁消金和唯品富邦消金三家公司相继开业。此外,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分别收购苏宁消金和华融消金控股权,并分别更名为南银法巴消金和安徽宁银消金。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2)》,截至2021年底,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增至30家,贷款余额突破7000亿元,达到7106亿元,同比增长44.2%;资产总额达到7530亿元,同比增长43.5%。
2022年,建设银行获得当年批复的唯一一张新设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建信消金也成为第三家由大型银行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目前,31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行系”背景为绝对主力,有银行参股、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占比过半。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对区域性中小银行而言,消费金融公司有助于其将消费金融业务经营范围扩大到全国。而对大型银行而言,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作用可能在于:与母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形成互补,服务更大众的客户群体,进而拓宽客户来源、丰富收入来源。但对大型银行来说,如果不积极引入巿场化机制,不运用好金融科技赋能,消费金融公司就可能只是鸡肋而已。”
“历史和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经济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居民消费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将成为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过程中,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董希淼认为,在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应加快线上化、数字化,创新产品和服务,增强供给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助力经济社会稳步恢复。
他指出,下一步,消费金融应继续加快和深化数字化,并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寻求新突破:
一是加大对新市民群体的服务。3亿左右的新市民群体是消费金融重要服务对象。应充分应用金融科技理念和手段,通过获取多方数据和信息等方式对新市民进行精准画像,创新对新市民的信用评价方式,针对新市民就业、创业、消费等不同阶段的需求,推出期限灵活、额度和费率适中的产品。
二是开发大宗消费金融产品。一般消费信贷产品金额小、期限短,消费金融对大宗消费的支持和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应加强与汽车经销商、电商平台、商场超市等合作,加强大宗消费金融场景建设,推出更多的汽车、旅游、家电、家装主题消费贷款、账单分期等产品,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线。
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金融并不是越下沉越好,对客户需求的满足应合理适度。因此,应充分借助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消费者需求分析,提高消费者需求匹配的精准度,提升审批、催收等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多头借贷”和过度授信等问题。同时,加大打击有组织的“反催收”联盟、恶意投诉行为。